關于獲得《第16屆中國國際光電博覽會》展覽館設計方案通知
本公司有關第16屆中國國際光電博覽會展覽館最終設計方案特發(fā)此通知,經(jīng)過半個月的篩選與評估,我們最終確定了創(chuàng)杰展覽的方案。
責任義務書如下(甲方為我司,乙方為創(chuàng)杰展覽):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為了保證項目質量與進度,施工期間甲方須與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積極配合,確定相關事宜;
2、甲方須在展覽期間保管好租用的展具,并在撤展時如期歸還;
3、合同簽署后,乙方收到預付款后開始制作,甲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預付款不予歸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乙方的一切損失;
4、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地點方式交驗,甲方按合同約定方式交付期余款。
5、因甲方未按合同第五項約定作好協(xié)調工作,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或不能按期交工的;甲方應承擔其后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預付款應全額返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甲方的一切損失;
2、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的安全和質量,一定要按照報建圖和指定的材料施工;
3、乙方在裝修期間造成結構倒塌、火災、事故工傷的責任和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及突出事件除外);
4、乙方在裝修期間,必須服從合理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5、籌、撤展期間施工時必須保證場地的清潔,完工后必須清潔現(xiàn)場,清走垃圾;
6、乙方在自己的權利范圍內按照主辦方特裝要求,保證現(xiàn)場施工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
三、乙方施工完畢后,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驗收工作,如工程未驗收甲方就進場使用,則視為工程施工合格并已驗收;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相關行業(yè)的標準驗收。
四、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則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該項目實施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負責向展館報圖、交施工押金及展臺衛(wèi)生。
致謝:
首先,要感謝設計機構的廣泛關注,由于時間有限,導致了一些設計機構未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沒能獲得參加此次投標的機會。但隨著現(xiàn)在展會的增加與我司的發(fā)展,相信與各報名設計機構還會有很多的合作機會。
我們真誠地歡迎各設計機構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關注深圳市激埃特光電有限公司的展覽館建設工作。在此,特向各報名參加《第16屆中國國際光電博覽會》激埃特展覽館的設計機構對我司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謝!
激埃特光電
2014年8月25日